我于4月1日,参与了在新浪微博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通的购买乐视C1S机顶盒活动,共售出5万台商品,当时网络宣传现货,并于购买后1周内发货,其后由于各方面的压力于4月7日(也就是其承诺1周内发货的最后一天)为了安抚消费者少量发出货物,但时至今日本人仍未收到发货信息,并于今日微博声称当时宣传库存现货是疏忽所致。本人认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要求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出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对延迟发货的消费者进行补偿,改善其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