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年11月29日办理开通金铺网端口,业务员说600元使用一个月,买3个月送2个月,合同签订是买3送2,5个月合计3000元一套(原合同为证),包月使用。 春节过完,金铺网杭州分部说要改版成按点击量收费,在具体收费标准没定好就让客服人员过来改签更换合同。客服人员是在2013年3月4日与我联系改版之事,当天就到我公司来帮我办理更换合同,当时客服人员所说,在签订更换合同后在3月25日之前,网络端口免费使用,3月25日之后等定价出来再按点击量收费。另外有额外用户余额按一倍补偿,但计算方式是按我实际支付1800元分摊到5个月合同期,再按一个月30天计算到天的。 所以我投诉金铺网以下3点: 1、我合同上写的是3000元一套,就算赠送2个月也是同等价值的(对方承认的),那么是不是该按600元一月计算呢?!对方说赠送的就等于不值钱的,既然不值钱的合同上为什么要写成3000元一套呢?! 2、按1800元分摊到5个月算这一不合理,还要分摊到30天来算,既然按天算,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个月都有31天的,那一天为什么要省略了呢?对方说“2月份还只有28天,还多送了我两天的时间了说”,那这一年当中28天的月份多还是31天的月份多呢?是对方自己要按天算的,我跟对方算天数,这应该没错吧!? 3、客服人员过来改签改版合同当天说,改签之后即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25日期间,金铺网端口免费使用,另3月5日开始至我合约到期之前的余额按天算是706元,补偿一倍的金额是1416元(新改版合同为证,且合同并为经我同意非本人签字,客服人员自己代签的),3月13日晚客服人员致电与我,反口说其公司信息理解错误,3月4日-3月25日期间是按原先端口计费方式使用,并非他之前所诉的这期间免费使用,且补偿方式也是按3月25日之后剩余天数开始计算再补偿一倍余额!这当中我认为很有利益欺骗客户改签合同的嫌疑! 我要求对方给我合理的解释,和改版后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