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五月办理了贵公司宽带,在2013年因搬迁原因不再使用电信公司宽带业务,去贵公司斯大林街营业大厅办理销号业务,业务人员说不能办理让我去值班经理那办理,值班经理也不予办理,说未满一年不能销号,办理贵公司业务时业务人员未提及此事,值班经理说你自己在业务单上签的字自己看去,那就是说这样的霸王条款和这样的服务态度都要我们消费者自己哑巴吃黄连吗?还说必须缴满一年才销号,难道我不用了的业务还要给电信公司送那点小钱进去吗?也不是我们掏不起那点钱,要是谁家有点事不再使用这个业务了,那不能销号只能白白套消费者的钱给黑心商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