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份办理的歌华有线高清电视包年服务,办理当天手续已经办理完了才被对方告知机顶盒暂时没货,要等年后才有货。3月9日,本日再次来到丰台区科兴路歌华有线营业厅索要机顶盒,但仍被告知从年前到现在仍未来货。 由于对方并未按合同提供高清电视服务,时间长达三个月,已占合同时间四分之一,故要求对方退款。但对方反问:“你能看电视么?”答:“能”“能看就不退款!” 本人家中目前电视直接连接有线电视接口,收看效果极差,只有三十余频道,节目数量与观看效果远远达不到套餐标注内容,因此本人认为其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遂提出投诉,诉求:退还所有交易款项或立即发放机顶盒。请酌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