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2010年我在河北联通涞源营业部办理宽带上网业务,经办人员让我交2年的宽带上网费,并送我一部手机,手机每月最低消费66元(最低使用2年);2012年涞源联通的营销人员(好像叫:周艳芒)到我们单位又给我们单位营销了一批手机,这批手机的资费标准是:最低消费66元,使用年限不低于3年,我们单位给我了一部,(目前为止我就有了联通的2个最低消费的手机了),但单位给的这部手机,不到1月时间就出了问题,我和联通工作人员沟通多次,他们以无合格证为由(给我的包装盒里根本就没有合格证),让我自己修理,一气之下我就停交了话费,数月后联通发现我停交话费又主动找我修好了手机,但出现了400元左右的话费(应该是每月最低消费的那费用),我和联通人员进行了反复沟通:手机损坏期间产生的话费我不负担,目前我两个最低消费的手机业务,把绑定宽带的那个手机号码与这个手机号码互换后,取消这个号码,因为绑定宽带的那个号码,有好多联系人了,还有我两个最低消费的每月要交120月的话费,我承担不起,取消1个后我就每月交60了,联通人员的答复是:不行。 联通是服务行业,也是垄断行业,也太霸道了吧, 这和强盗有啥区别啊。 用手机的目的,是为了工作生活方便,对于我来说倒成了我的负担,如果他们不给我变更业务,我每月必须多拿出66元,给联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