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03月10日,在易迅网购买总计193.20元商品,并已付清货款,订单编号:1029734045。今日3月15号,时隔五天,所购物品仍未送达。此间有同事于12号在易讯购物,13日经相同快递已送达。期间已在其官方网站投诉三次,电话投诉三次,均告知无法查到物品具体位置,并以第三方快递责任为托词加以推脱。投诉期间我已表明本人只与易讯存在买合同关系,并且第三方快递是易迅指定合作对象,我无法选择其他快递服务。每次投诉易讯均答复将查询并及时告知所购商品去向,并且从未致电本人说明情况,敷衍塞责,问题一拖再拖。今日16:13再次投诉时,表示希望易讯尽快查询并在17:00前给我明确答复并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否则将透过315渠道进行投诉维权。此后,易讯致电本人,告知商品位置在昆山,出现漏液现象,于是没有递送。后经客服建议,取消订单并全额退款,并以150积分作为补偿。但退款时间需要5天,前后总计耽误10天时间,并且本人由于易讯的过失未能及时购得所需商品。易讯故意拖延,不催促不办理,导致本人多次投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侵害。 本人要求易讯及时全额退款,并以邮件形式对其行为给本人造成的损失予以书面解释和道歉,并将本人会员等级升级至易金鲸以示补偿。 附件1: 易讯官方网站可查询的此订单处理流程 三次易讯官方网站投诉原文及回复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