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淘宝账号zhao778888 本人于2013年3月12号发起了淘宝集市线下维权表单,对在2012年12月14号购买的一台三星手机进行维权。因经三星维修站鉴定,这台手机非国行,不在三包范围之内(与卖家有旺旺聊天交易记录,保证为正品国行,支持三星官方检测)。我提供了三星的维修工单,手机发票及手机IMEI和SN号的照片。依据淘宝网售后承诺,享受“三包规定”保障的商品产生的保障范围内的争议,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本手机自确认交易2012年12月14日至我发起维权2013年3月12日,期间共88天,但淘宝客服在2月13号给我的回复是:亲爱的买家您好,关于您反馈的订单编号:266608608013719的问题,淘宝网描述不符维权期为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很抱歉,您的维权期已过,故淘宝网将无法受理,建议后续收到货物有问题及时申请退款或者售后维权,以免造成钱款损失。感谢您对淘宝的支持! 收到答复,本人及时联系淘宝电话客服,认定是由于淘宝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但拒绝改正,要求我重新提起集市线下维权表单。淘宝客服行为,体现了客服人员对消费者的极不负责,而且知错不改,相互扯皮,客服这种处理方法究竟意欲何为?让消费者对客服人员该有的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产生怀疑。 本人于3月14日再次申请维权,填写集市线下维权表单。在下午14点39分,收到阿里旺旺的邮件通知,内容如下(亲爱的会员您好~订单编号: 266608608013719 问题,您反馈商品有质量问题,请您提供商品质量问题的有效证明,点击链接:http://ur.taobao.com/script/fullview.htm?sm=53651937_13266_1363243140604&id=134(链接24小时内有效),淘宝网会尽快核实处理您的问题。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 ) 当我进入页面进行举证时,发现需要维权编号,联系客服后得知,维权编号还没有发给我,还在审理之中,将会后续更近。还明确说,我的提交材料以自发邮件时,已计时。 3月15号早上再次联系客服,客服告知只有在15天提出维权的才有系统自动发出的维权编号,而超过15天的,在90天之内的是没有维权编号的。于是在3月15号11点29分收到旺旺邮件告知:亲爱的买家您好,关于您反馈的订单编号:266608608013719的问题,因您未上传有效假货检测凭证(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凭证或者品牌售后的检测证明),故无法核实商品情况,无法帮助开启维权入口,建议您在交易成功后90天内在“已买到的宝贝”—“申请售后”页面上重新提交有效凭证,以便我们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淘宝的支持! 本人立即与客服联系,客服称我提供了三星移动电话维修单,不是商品售后检测证明,一在坚持要我出具检测证明,故拒绝维权申请。难道维修单上的公章不具有法律性吗?其次,按14号的提请证明材料的邮件,我的举证时间应到3月15号下午2点39分,但淘宝客服于3月15号的11点29分,否决了我的维权,剥夺了我的维权权利。最后,当我要求按之前14号下午2点的邮件,提交证明,并索要维权编号时,客服仍不能给我维修编号。 淘宝客服这种违反审查流程,明显刁蛮消费者维权,明显损害消费者权益,其情节极其拙劣和恶劣。淘宝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