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下午16时16分,本人在淘宝天猫商城的“世纪方圆数码专营店”付款购得明基GH658型号红色数码相机一台,订单号:304065044964117,付款之前与商家沟通过,确认有货,并告知商家尽快发货三八节旅游要用,之后16时38分,商家电话通知我说红色的没货,让我要么改发黑色要么就退款,我同意退款,商家又说退款申请让我选择“我不想要了”,我按照商家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之后便催商家赶紧退款,因为想在三八节的本周末出去旅游,急于购买相机,商家却说财务下班了要第二天才退,我只好请了假去银行重新存了钱并于当晚在淘宝网的另一网店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了同款的相机。3月6日一整天我多次催世纪方圆店退款,店家总是搪塞“稍等”“我们给你催”等等,后来干脆就不不搭理我了,一直到下午下班也没有给我退款,气愤之余我修改了退款申请为店家电话告知的“缺货”,当晚20时46分我通过旺旺与商家沟通,告知重新存款买了相机,店家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并执意要我修改退款申请,要不就给我发货,这种恶劣的态度真是我网购十年没有遇到过的,当即打了天猫的投诉电话4008608608,接线员说要过三天才能介入处理,我给接线员说请提醒一下商家该退款就退款,谁知3月7日下午16时零9分,世纪方圆数码专营店在明知我已经重新购得该款相机的情况下又给我发了货,我又打了天猫投诉电话,接线员又说还要再等三天才能申请客服介入处理,我很气愤,你有你的规则,但应该就事论事,如果在矛盾没有激化的时候你介入协调,也许就没有那么多后续的矛盾了!我不清楚你们个中的条条款款,那都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建议你们改善服务! 此事没有处理,我的三天假也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