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卖了一个旧手机,用了七个月,是全国联保,有发票,买家收到后开不了机,不是马上退货,而是签了字,然后没有拿发票去维修,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就给出了,已过保修期的证明。我打过三次电话,淘宝的三个工作人员居然这样回复:手机已过保修期,与描述不符。我提出有发票的是以发票日期为准,他们居然一致说,是以SIM码为证,发票只能作为购物凭证,与手机保修为关,还要我去保修店弄张证明书,证明保修手机是以发票日期为准。保修卡上明明就有这样的说明。哪样全国联保的东西不是以发票为准的?他们居然说是出厂日期(也就是SIM码的日期)为准,如果店主东西暂时卖不出,那东西保修期就过了呀?我打过电话问了买家去的维修店,已得到答复,手机是以发票日期发准,那人没有拿发票去才给出了手机已过保修期的说明。(1382795xxxx 这是买家给的维修电话,是韶关西堤路全球通营业厅的电话。华为保修店。) 淘宝工作人员同意了退货,我寄一个好的手机出去,居然要我收回一个坏的手机。买家一发现手机是开不了机的,为什么还签字?不是马上打电话告诉我,或退回来给我,而是把手机领回去,在网上给我留言,告诉我手机坏了。专职卖家也不可能时时守着电脑。我打电话告诉买家,拿发票去就能保修,买家不以理会,并再也不接我的电话,因为淘宝网告诉他可以退货。而淘宝一致认为我的手机已过保修期,发票没用。天理何在? 如果是买家人为弄坏了我的手机,就算手机还在保修期也没用了,维修店不可能帮我维修。就算能维修也要花一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我这离维修店有四十多公里,一次来回三十元,不知道多久才能修好。淘宝的工作人员就这水平,作出这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