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3.01.04从淘宝网的卖家那里买了一个“e路航”的电子狗,期间特意问过是否是“华锋e路航”,卖家说是,结果11号左右收到货后发现是一个山寨版的“e路航”,所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拒绝了,理由是“我没说过是华锋e路航”。在退货无果后要求淘宝介入,本人完成举证后等待卖家举证,结果卖家根本就没有举证。举证时间过后“淘宝介入”自动取消了,然后出现了可以退货的页面。联系淘宝客服,客服说给卖家发货,在不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再申请淘宝介入。 我的投诉原因就出在这儿——很简单的一个销售退货,淘宝和卖家怎么就让他变成了恶性循环?这不是拿我们消费者玩吗? B:在卖家的销售网页上卖家明确的标着这是正品货,现在市面上很多都是山寨的,呼吁消费者注意,并且打出了“假一罚十”的服务承诺。联系淘宝客服时客服给出的答案是他们不可能给出“十倍”的赔偿,并且发挥货物去的邮费还要买家自己承担。 我的第二个投诉原因——淘宝虽然是一个虚拟商场,但是也应该对从他们网站销售出的产品负责吧,我要求淘宝让卖家退我“十倍”货款,淘宝说他们不可能让卖家这样做——所以我的理解是淘宝允许或者是放任自己的商户发布虚假信息,单方面只保护自己的商家而不顾消费者 我要求淘宝卖家尽快给出退货退款,淘宝完善对买家的保护,不要再出现这种虚假广告,卖家要向我道歉并且退十倍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