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买微波炉,在2012年12月19日淘宝聚划算活动,看介绍说是可以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创迪光烤箱,买前询问卖家主要想要微波炉,告知是具备微波炉功能的。结果收到货试用了一下,加热一盘瓜子大火用了20分钟,效果不满意,在七天之内发起退货,这时卖家说让我把邮费费承担,还说这是件大件电器快递费用高,我不愿意,也询问过淘宝客服,客服说聚划算的活动商家包邮是不用消费者承担的,但退回的费用买家负责。因为我不愿意承担寄来的邮费,买家就以使用过一次为由拒绝退货。我说就是因为考虑到退货所以试用才只是加热瓜子,无油无烟,保证不会影响二次销售。卖家就说如果没有用过就可以用过不行,我就问页面介绍的30天无理由退换货是什么意思,回答也是一样,只是在打开商品看外观不喜欢的情况下就可以。我就奇怪了,任何一个正常思维的人对于这句话的理解都是在使用30天内不满意无条件退换,怎么可能花600元买个电器放家里看30天然后退货,完全不合逻辑,商家这么做就是故意欺骗。让消费才产生重大误解然后欺骗顾客, 重大误解的交易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欺骗行为,如果金额较大的就是诈骗了!而且这个光烤箱还有瑕疵,我也投诉了淘宝客服,客服的回答就是要我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48小时内提供不了就按规定打款给卖家,现在已经打款了,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难道做为消费者的我们,就只能遇事自己吃亏吗?就没有谁能为我们消费者维权吗? http://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09.5.0.43.ZCk5MP&id=162414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