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11日,在苏宁易购购得华为U9508手机一台。 下单时,苏宁易购说预计12月4日到达。但是因为采购方面的情况,订单被往后延期了一周,而在这个时间内,苏宁易购方面未经消费者同意,多次自行更改了订单,并且更改后也未通知到本人。 12月8日,手机还未到货,从朋友处得知,苏宁曾有延期到货一周赔付10%的承诺,于是开始进行投诉,要求苏宁易购对于延期到货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一直未能协商下来。而且有客服在我未认同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了30元的延期赔付处理结果。 与我有相同情况的一些顾客,在此期间却已经分别获得了180元,160元不等的优惠券赔付。我希望苏宁易购对于不平等赔付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苏宁客服却一再避而不谈。 之前我要求赔付时,苏宁一直强调赔付公告已撤销,不可能有那样的赔付 ,需要我提供受到赔付人的订单,当我提供了之后,苏宁客服又找托词说,你要求的赔付太多,我司不可能给予的。并且态度恶劣,没谈妥,啪的就把电话挂断了。 12月11日,在我一再催促下,手机到货,我也不想纠缠,于是把赔付要求降到了100元,可是苏宁说最高只能赔付80元,我未认同,于是,几次协商未果,苏宁放弃了处理,把我的投诉置之不顾。 12月21日,我再次向苏宁询问赔付事宜,苏宁客服却告诉我,只能赔付30元或者50元的优惠券。对于再次降低的赔付,我很无奈。问及客服的工号,客服却不肯告知。 望中国质量万里行再次介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 已获得180元赔付的一些顾客订单号:5000347226 5000342231 一些些顾客获赔付的工单号:10030000106023 1005000008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