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本人于2012年10月23日在糯米团购买2张麦乐迪KTV欢唱券(2012年12月15日到期),本来计划哪日有时间与老公一起去的,后来因有事耽搁一直没有去消费,直到2012年12月12日同事倒休,后将2张欢唱券赠予同事;因工作地点在安定门外,所以同事就去了安定门外的麦乐迪,却遭到商家拒绝,说必须3张麦乐迪券才可以进入,经多番沟通未果,糯米团一概以网站上写得很清楚为由拒绝退款、拒绝换货;本人认为该商家有强买强卖的行为,糯米团不退款不换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1每个消费者都希望买到经济实惠的好东西,当时下单时糯米团上标题写着2张起用,而本人与老公一起去KTV,只有两个人,自然就只会想到买2张券即可,可下面隐藏的信息不是细心的人根本看不见; 2即使是我自己的问题导致消费失败,但糯米团也应该将货款退还给消费者,而不应该将责任推卸到消费者身上,中间我也多番沟通可以将款项打到我糯米团的账户里,可以下次购买其他东西,这对商家来说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而且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保护;综上所述,希望315可以帮忙处理该事件,让在团购网站上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