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05-18在易迅网(上海站)购买摩托罗拉 ME865 3G手机一部 (订单编号:1016397485) 。使用不久,就发现该手机会突然发烫(可能是该机器的缺陷,因在网上可以看到很多相似案例),2012年8月初,该手机连开机也开不了。我遂找易迅网保修,易迅网答复可交他们保修,时间大约为15天左右。8月5日我将手机、发票、充电器等快递给易迅网(缺保修卡,因找不到——不能确定易迅网是否未随机发出还是我丢失了),要求维修。不久,易迅网来电,表示因没有保修卡有可能被生产厂商拒绝保修,我提出根据国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条款:“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销售商应当予以保修,易迅网工作人员遂提出跟生产厂商商量再定。今天(8月22日)我致电易迅网询问保修情况,易迅网客服人员仍以没有保修卡搪塞。(8月17日,我又在易迅网订购平板电脑一台[订单编号:1019012353 ],鉴于手机找不到保修卡,就在收货后特别留意平板电脑是否有保修卡,结果包装盒内并无保修卡,后致电易迅网,易迅网给我的答复是将来可凭发票保修!)本人希望易迅网对其销售的商品切实履行保修义务,以保修的方式修好我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