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用户名:a级一诚信商家 于2012年7月24日用自用帐号拍下自己的卖家账户商品并维权【主要因为不想再开网店 又急于将淘宝店铺押金取出】2012年7月26日被淘宝告知帐号交易异常;账户永久冻结。可是我账户里还有200元现金未取出;联系淘宝客服并一直推脱不答复;账户资金也不给退回;就算我操作违规也只应该扣分与封店或者限制操作;您说:淘宝一个服务平台有什么权利主张他人财务?本人已经多次联系淘宝工作人员一直未有答复;我希望淘宝能主动返还金额并赔偿我个人因此所浪费的时间与金钱200元,并能够公开公正在官方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