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维权通道中申请退货退款,在淘宝网的维权编号为:30591428 。5月17日货物退到卖家那里并签收下,5月24日卖家提供了一份盖有中通快递网点章的证明说我退的货是空盒子,没了当初我以3999元购买的项链和吊坠。我随即找快递公司交涉,中通快递合肥政务区网点给我查验了他们留存的单据并且与上海三林二部网点核实该快递正常无误派送,并告知我公司有规定快递运单、快递签收回单是唯一有效的证明,至于快递网点快递员在正常签收了数日之后给收件人开的这种少货证明快递公司是不认可是无效的,此快递早已于5月17日被正常签收,所以快递公司不承担任何过失责任。并给我提供了该快递签收回单图片。签收回单上清晰可见有收件人签署的“包装完好”字样。可淘宝客服对此事件的处理确声称这个快递网点开具的证明有效,不支持我的退款。淘宝客服不了解快递行业服务标准,不去采信原始有效凭证,而采信无效证明,该证明的落款是2012年5月24日,可我发货的签收时间确是2012年5月17日,在证明的时间上也是无时效的。淘宝客服在不了解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前提下还误信不具有时效的证明,导致我的3966元退货款损失。 我投诉淘宝客服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常识,错误采信无效证明文件,要求淘宝客服在尊重原始有效凭证的前提下重新处理我的维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