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质疑残次品销售(底部塑料件断裂,无法通电)。 2、7天无条件退换卖家故意规避常规退回快递方式(对方以EMS给我发货,对方拒绝我以EMS退回)。 3、淘宝客服未确认联系买家即主动关闭维权,致使消费者对质量问题产品无法维权。 我于2012年4月5日在天猫商城(原淘宝商城)奔腾茗轩专卖店成功交易电火锅一个,2012年4月12日下午收货,收货方式为EMS快递,当晚收货体验,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通电,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确认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 当提出退换货时商家即提出拒收顺丰,本人又提出以EMS退货,商家提出拒收EMS,而商家给本人的快递本上就是以EMS。继而维权。 2012-04-23 22:38:01淘宝客服的留言:由于买卖双方协商超时,淘宝客服会在2个工作日内介入帮您处理,请您及时关注。感谢对淘宝的支持! 24日未核实原争议点及产品质量问题,以系统短信通知要求退回,同时括号注明不要以到付或平邮方式。(系统短信被手机认为是垃圾短信,自动屏蔽) 25日,客服未确认联系买家,主动关闭维权,致使维权无果。且现已付款。 30日,买家多次联系淘宝云客服,被告知,该客服无法处理商城问题 30日继续联系电话客服,被告知,无法处理,只能这样。 消费者在网络时代,同样属于弱势群体,请协助给予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