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2月28日在F团网站上15元购买了一份《星光大道阳光场》的团购券,因为当时网站上写着消费无需预约,所以在紧接着的第一个周末下午便去了,但到星光大道KTV的时候服务员告知团购的包厢已经满了今天已经唱不了了,所以第一去消费便怀着不满的心情回去,由于这次的教训第二周早早11点便去了(团购写着11:00-18:00可以消费),但去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人,等了好久开始发排号的票子,又等到大概到12点的时候才开始叫号,由于团购包厢一次只有20个,所以我拿到50多号服务员又告诉我今天无法能唱上了,所以又很生气的离开,但因为有事一直未找F团理论,等到3月14日的时候打电话给F团的时候,他们的客服说这个团购已经过期不能退款,只能以F币形式退到F团的账户中,但客服并没有说F币的消费限制,我当时要求多次想要直接退款但客服都拒绝了,说只能退F币,那只好认倒霉了。但连续观察多日才发现许多团购都无法使用F币,这不是明显的欺骗吗?因为他们自己的团购的商家处问题,却要消费者自己来买单,但为什么退款却无法消费?难道钱只能被商家骗了吗?赤裸裸的拿着客户的资金来满足自己的腰包,这样的网站还有存留下去的必要吗?强烈要求退款!!!强烈要求严惩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