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4日下午,因家里宽带即将到期(4月2日)我去济南联通段店营业厅为宽带续费。续费时参加了他们的一个活动,2M的宽带免费升级到4M并赠送一个月使用时间,预交一年费用720元。 续完费后来觉得一年时间有点长,单位可能要搬迁,届时肯定要重新租房住的,因此我想把刚才交的钱给退了,改成按月交,不参加那个优惠活动了。但联通说这样不行,内部规定不允许。 请问这是凭什么?是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还是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我是预交的服务费用,合同尚未开始执行,这时我想中止合同,即使有损失,至于硬性地规定不允许退费吗? 我强烈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但不清楚它是否真正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违反了哪几条法律法规?如果是,我该如何来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