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底在重庆市万州区电信办了个2M包年套餐,888一年,2011年10月初到期。但我2011年8月底有事外出,宽带没来得及销户,一直没用。现在2012年2月了,我打算再去电信办个包年宽带,工作人员说我欠费了,共1266元。我当时就懵了,一年的宽带服务到期了合同不是自动失效吗?怎么还要收费?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初合同上有一条,合同到期要销户,没销户的超出的按月算。我一听就觉得有一种被宰的滋味,从去年8月起一直没用过这个账号,还要缴1266元,心不服就上了315像我这样的还不少,难道就没人管这事?希望有关部门废除像电信这样的霸王条款,还大众一个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