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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2012.3.15售卖过期食品

2012-03-20 19:10:02    江苏省    陈先生    点击:

当当网2012.3.15售卖过期食品。 订单号:4223430482 2012.3.14日在当当网购买野花香 版纳十八怪(黑)蜜蜂450g,生产日期2010年1月6日保质期24个月(已过期两月多),2012.3.15收到货物,发现食品已过期两月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明确规定: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可以索赔价款10倍的赔偿金。 现要求当当网按食品安全法赔偿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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