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淘宝商城(现改名天猫商城)的商家,店铺名称为易买达数码专营店,在2011年12月和淘宝以及支付宝公司签订了货到付款(COD)协议之后开始通过淘宝网对客户进行货到付款服务,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的协议进行服务,但是我们在2011年12月底就发现,以协议约定的情况,我们若干笔交易的货款应该收回但是淘宝和支付宝拒绝支付,理由是没有看到物流公司返回,特别是在2012月1月10号前后,我们电话咨询淘宝为何有这样的情况,反馈是协议是协议,如果物流公司不反款我们则不返款,这个就是协议的意思! 在2012年2月1号之后我们发现,之前还能查询的这些货到付款交易被淘宝毫无征兆,也没有和我方核实的前提下,突然关闭交易,导致我方货物和应收款都无着落,又若干次电话淘宝咨询,得到的反馈是这个是支付宝的问题,请找支付宝,无奈之下只能找支付宝,支付宝开始还同意帮我们进行处理,从2月12日需要我们提供凭证开始,每次的回复都是我们在查 ,我们在核实,需要你们提供LC返款编号,但是由于淘宝网已经将交易关闭,我们无法查询对应的LC编号,至3月7日的最后回复是我们支付宝不管了,这个事情你找淘宝! 无奈之下我们通过原315电子投诉网提出要求进行处理,后来自淘宝网小二 王泰说接手此事,时间是2月底,要求我们提交交易记录,客户签收记录即LC返款编号,我们当即提交了快递底单,签收记录截屏,以及对应的淘宝交易编号,反复说明无数次,LC编号我们已经看不到,原因是淘宝关闭交易太过于不负责任,要求给我解释并进行处理,通过电子邮件和淘宝内部的淘宝旺旺进行沟通若干次,反馈都是要在提出问题的1天之后才回复,而且回复内容则是请等待,因为物流公司没给予回复,询问需要多少时间,无回复,询问原因无回复,要求解释无回复! 现在我们要求淘宝以及支付宝公司给予出题问题的截止时间,此事我们付出了前后3个月的时间,若干次长度电话咨询,且是淘宝以及支付宝COD服务的签约客户,在协议中也明确说明淘宝以及支付宝会收取交易的1%作为服务费,现在如此的服务,参考淘宝网延迟对客户延迟发货的处理规则,要求赔偿相关金额的30%作为赔付,服务延迟如此之久,且还无相关的消息返回,一直是找淘宝王泰要相关的处理结果,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