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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出售有质量缺陷的新飞冰箱产品

2012-07-10 16:09:43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1年6月5日从苏宁电器公益西桥店购买新飞冰箱BCD248EMC,该冰箱使用不到一年,冰箱保鲜室的门就严重变形,导致冰箱一直处于启动状态,后联系苏宁售后4008365365,苏宁电器表示产品已过保修期,一律不管,只留了一个新飞售后电话就挂断电话,我又联系新飞售后,新飞售后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后,说是产品有瑕疵,让我自认倒霉,说花400块钱换门。后又联系苏宁电器售后,苏宁马驹桥售后服务中心一位姓谭的女士表示,商品已售出,且已过保修期,该问题跟苏宁电器已经没有关系了,让我自己联系厂家付费维修,没有其他方法!但是根据《中国产品质量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我要求该产品的销售商苏宁电器对其销售的该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给予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并要求更换产品和赔偿本人因此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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