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1.13号在淘宝网上买了一双鞋子,还有衣服,在不同的卖家店里。收到货后,有发现鞋子小了,完全不能穿,衣服又太大。所以要退和换,但是因为工作还有其他的原因,我没有立刻去解决,想等忙完了再处理。期间,我有跟卖家(衣服)沟通,衣服时候能换个码子,卖家说,15号以后才有我要的码子。但是听到这样问答,我心里有数了。 后来我先联系鞋子卖家,然后我说出了我的要求,卖家说,过了7天非质量原因就不能退或者换了。当时还搞了投诉维权,很明显,没有维权成功。 今天,我又和衣服卖家联系,换衣服的事情,也是说过了7天就不行了,虽然之前有说过15号之后有码子之类的话,但是最后,还是不给换。于是我打了淘宝的售后,售后和店家说的是一个意思。 对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个条款,我个人觉得存在争议,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我的保障时间必须是在7天内。 我跟售后说,在实体店,衣服鞋子不合适,只要货不影响二次销售,就可以换。为什么网上就不行?售后说,如果觉得这个条款不行,你可以选择实体店消费。。。 不是说任何商家对自己所制定的条款没有最终解释权吗? 难道我要一天到晚泡在网上去处理吗? 还有这个商品又不是处理品,断码品,现在还在正常销售,为什么不能换? 这个条款和货物一经出售恕不退换有什么区别?只是时间延长了7天!! 如果说是退,还能理解,换为什么不行? 淘宝也只是商家,其定制的条款有公告吗?有经过我们同意么?我有选择与不选的权利么?它制定的是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