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 2012-03-07在一号店网站上购买了一粉一银2款标题为只要9块9!尼康Nikon Coolpix S2500 便携相机的商品,但在付款之后发觉一共收了1018元的费用,在拨打一号店客服热线400-007-1111后得知是该网站文描错误,实际价格是每台5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本人认为一号店已经涉嫌虚假误导消费者购买,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9.9的价格退还消费者的多余金额并发货,但是多次与一号店协商调解无果,客服始终强调商品的实际价格为509,完全没有一个作为商家应有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