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10月跟网银在线签了一份支付接口合同,商户号21492695,按照成交额的1收取手续费,2010年续签成功。到了2011年10月,由于工作繁忙,合同到期,没有记得续签合同,网银在线也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合同作废,而是强行按照成交额3收取手续费,两个多月成交额差不多三万多本来手续费1只要三百多,而按3就要九百多,使本人白白损失了六百多元。我承认没有记得续签合同是我大意,但是如果合同快到期了时,不提前提醒下,就算不提醒,合同到期不是应该终止吗?为何没有终止,而是按3手续费?这摆明是强盗行为,强烈要求退换多收的六百多元!图片是我其中一天的交易额,本来2000元收取手续费应该是20元,但是可以看到收取了我60元手续费,望315能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