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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管理以至消费者被欺诈

2012-01-14 00:11:33    四川省    周先生    点击:

商家“恒鑫电子66”以元旦促销名义在淘宝网以330元每个的价格销售了两个1T西部数据移动硬盘给我。收到货后发现为假冒商品(证据在附件)。现在两个硬盘一点容量也没有,完全是废品。出现问题后找商家,商家一句话也不说。投诉淘宝维权两次均失败。 如今商家消失,联系不上,所有商品已下架,淘宝客服也不能积极处理。商家的消费者保障金还在淘宝手上。如果商家用的是假身份证,如果商家申请退还保障金,我的损失就可能永远找不回来了。 纵观这次网购全程,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欺诈。商家利用淘宝网管理上的漏洞,设计制造了这起骗局。 1)不具有淘宝网规定的货到付款资格的商家,在淘宝网发布只货到付款的假商品,淘宝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导致商家顺利完成了骗局,且淘宝网在该商品页面点击付款方式是有“货到付款”字样的,误导了消费者; 2)商家利用淘宝网信用评价体系退款退货不记录信用评价的漏洞,制造了全好评的信用记录。再加上消费者保障金图标和淘宝网平台的存在,消费者不放心都难; 3)阿里旺旺作为淘宝官方指定的沟通工具,在一个不具有货到付款资格的商家对消费者提出只能:“货到付款”字样的时候,并没有对消费者提出风险警示; 4)在骗局发生以后,淘宝网并不是积极主动的配合消费者解决问题,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卸责任。从在线投诉到淘小二到VIP淘小二,从电话客服到专家客服,无一人能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因此,淘宝并未对利用其管理漏洞进行欺诈的行为建立一套及时有效的预防、判断、处理、整改机制,客观上纵容了这一行为的发生。 总之,淘宝网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未能对其平台上商家的行为做出有效的规范与管理,未能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导致了消费者的损失,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在贵网上我也已经搜到了“淘宝商城广东移动硬盘数码店不退款 2012-01-10 徐先生“的投诉,情况如出一辙,相信还有其他消费者也收到了侵害。淘宝网所说通知商家协商售后,我至今没收到商家一条消息,完全没有效力。请求中国质量万里行帮助我退款退货,挽回损失,谢谢! 投诉材料上传失败,我发到tousu@315online.com,请查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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