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我在京东商城下订单(订单号:95525019)购买衣服一件,并且当时完成全额支付,京东邮件回复确定这个订单。京东商城对外承诺“211限时达”,也就是当天下午下单第二天送到。10月13日,订单是等待收货状态,但半个月过去后——10月20日也没有送货,上网站查询,突然发现这个订单已经无法看到,也没有任何人跟我联系。后来通过热线电话得到,这个货已经取消无法配送。京东商城这种无视合约,单方面毁约行为让人特别生气。通过这几天连续交涉,终于,京东商城不得不考虑退还我支付的金额,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给我退还。并且拒绝任何方式赔偿。 所以我请求:1、退还我所有支付的金额;2、对于这种单方面毁约向我道歉;3、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我一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