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电信的一名客户。我每月消费100左右。7月份在宁津县中心大街营业厅,经业务员介绍办理了每月最低消费80元的业务。7月29日,我的短信提示余额为213元。9月初就欠费,于是又交了100元。我觉得不合适想改回来。可是他说不行。公司规定不能改。当初他并没说不能改啊?欺骗消费者。第二8月份我的消费为95元,多出了彩铃和信息费。我找他理论,后来他说返还我的这两项收费。但我不知道他给了我没有?又是一条欺骗消费者,无辜的加业务。最后一点最让人生气。我的话费少了50元,我找他理论,他说扣宽带费了。我的手机号原来是与王淑玲的宽带捆绑。后来手机号归我了,怕出现今天的问题,问他怎莫办?他说过户就可以。于是我早已过户我的名字。就在9月份,把我的话费余额弥补给王淑玲的宽带费。并且不通知我。有这样的道理吗?他欠费我给还。。我要是欠费你给还吗?我要求赔礼道歉,双倍返还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