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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的霸王条款

2011-03-16 22:00:48    重庆市    胡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09月2月需要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大江5组团办理网络宽带转移,于是到大江电信办理相关业务。电信服务人员告知装宽带转移以后安装新宽带的地方也必须要装一步电话,她递给我一份多页的协议书要求我在上面签字,告诉我第二天有人上门安装。没有提醒我阅读协议内容,包括被她已经在协议里面擅自填写的一些需要用户自己认可填写的内容。2010年,我因为搬家又需要办理宽带转移,电信人员来进行了办理,但是之前装的电话不能够撤销,因为我已经和他们签订了三年的电话安装合同,如果要强行撤销需要安装我当时签订的协议赔偿400元的违约金。此时我一头雾水,对自己已经和他们签订了三年的合约一无所知。我找出合约书看到填写合约时间那一栏里面确实是写的三年,但是那不是我自己填写的,就是说在他们拿合约给我签字以前就已经被他们擅自填好而且没有告知我次情况。我找过大江电信,他们说我签了字的就是认可并且要履行合同,我找过重庆电信部门投诉,他们说法和大江电信一致。我真是投诉无门。这件事情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在我心上。我觉得自己非常得冤枉。一直再找他们理论,却毫无结果。我坚持的原因不是为了别的,真是因为太委屈了。那个电话现在还在那个不属于我居住的房子里面,我只能每个月去为了我根本没有用的电话缴纳每个月的月租费,也为现在居住在那里的人带去了困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是属于霸王条款,可是我怎么证明我在签字的时候不知道呢,难道真要拿着他去做笔记鉴定吗?我敢用我的一切担保,我根本不知道那个合约要持续三年,我完全被他们蒙了。在中国的315日,我想再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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