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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0-03-15 13:22:57    浙江省    芦女士    点击:

我于淘宝网购物,造成钱款损失2118元。请您评评我的案例,看看淘宝网是否对我这个消费者不付责任? 钱款损失简短经过如下: A.2月8日购物; B.2月10日付款到支付宝。卖家得知我付款到支付宝了,立即将订单状态改为‘已发货’。 C. 2月19日,收到自称来自快递公司的电话(男性),说是有我的快递,由于业务员未上班,要明天20日送货。我没有多想,安心地等着20日收货。此时我忽略了淘宝网制定的交易规则,第10日如果买家没有在网上确认收获或者要求退款,钱款自动从支付宝转到卖家帐户。 D. 2月20日,一直等到晚上,还是没有收到货物。感觉非常奇怪。晚上我还打电话去询问为什么货没有到,结果是个女性接的,说我打错了。我想已经太晚了,明天再与卖家去确认快递公司的电话吧。 E. 2010年2月21日,我准备上网与卖家联系,询问发货的情况。一看(也是假日后第一次打开电脑和上网),订单状态是交易已经成功,及款项已经从支付宝转到了卖家的户头。猛然醒悟,那个快递公司的电话可能正是诱饵,然我疏忽。 F. 之后于淘宝网等进行了很多的联系,结果大大超出我的预料,淘宝网已经处罚了卖家。说明除了我之外,卖家与别人的交易也是有问题。而卖家的帐户被处罚的时间是:2010年2月12日16点19分02秒,我的钱从支付宝转到‘鼎级_玩物’的帐户:2010年2月20日11点54分04秒。淘宝明知‘鼎级_玩物’的店铺有不诚实甚至诈骗的嫌疑,并且有很多手段阻止2月12日16点19分02秒以后未完成的交易的继续,避免于2月12日16点19分02秒时未完成交易的消费者的损失,但是却未采取任何措施。 我已经与淘宝网进行了多次沟通,淘宝的客服人员(0571-88158198)没有承认淘宝对我的损失负有责任,一味地强调淘宝的交易规则。我认为淘宝的交易规则非常的不完善,对于已经被处罚的卖家的未完成交易没有区别处理。霸王条款不代表就是合法的、符合消费者利益的。 请您评议一下,除了我个人的责任之外,淘宝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我有一些详细内容的附件,但是试了几次都传不上来。如果您需要,麻烦您告诉我如何发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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