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底和4月初没有经过本人允许。更改个人移动卡的套餐。更改完也没有通知对方。导致第二个月的费用大大增加。也可以这么说。移动违约了。 3月底查询是全球通g3畅想套餐。到了4月初查询。结果变成当地套餐。而不是全球通的。 套餐是被嘉兴中山西路营业厅自己更改的没有经过本人允许。在此期间。我也通过10086投诉过,但是没有结果。也许是因为移动自己家的事情自己处理。也许带着一种包庇行为处理的。所以请315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证。 嘉兴移动毫不顾及其客户的权益,不顾及消费者权益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公然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擅自更改用户套餐,未经过用户任何的同意甚至无任何形式的通知下,徒然将上网费用提高了N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明文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16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是嘉兴移动认为其本身无法承担好原先承诺客户全球通G3畅想卡,那么何以要超出其服务能力发行本卡呢?而又何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以后毫无预兆性地强制更改本卡套餐资费,何以强制更改资费标准?试问,是谁给予了嘉兴移动如此强盗式侵犯客户合法权益的权力呢?试问,这于持卡用户而言,何来公平,何来合理一说?这就是世界五百强中的中国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