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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信宽带套餐超时陷阱

2010-03-15 16:56:26    北京市    黄先生    点击:

我是2006年12月06日安装的宽带,当时的资费标准是156元包月,不限时。与2009年12月06日由包月刚改为计时,每分钟0.05元算。从此噩梦开始,我是通过10060电话变更的,当时话务员只问我有没有装路由器,我说没有。因为我的确没有装路由。我用笔记本上网,装了一个无线猫。当时话务员并没有告知我连接无线猫也是要计费的。更没有明确做出解释。由此,中国电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我想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认为,上网是从登陆开始到结束才会计时收费,而中国电信单方认为路由和无线猫是打开的就要计时收费,跟用户电脑是否打开并无关系。很显然这是中国电信的霸王条款!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电信你还要给用户提供用户登录名和密码有何意义?!没有用户名和密码,只要打开路由或者无线猫就要即时收费了。中国电信自我矛盾了。 其二,中国电信恶意欺诈消费者。10060客服告诉我,我与2009年11月的电话费与网费都没交,理应时断网的。可是我11月未缴费并未接到电信任何通知!且在12月份继续欠费的情况下并未停机切断网线,让消费者继续使用高价宽带,如果我11月份欠费电信就停机断网并警告消费者如果再继续使用是以超时费用算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电信这里是不是有涉欺骗并嫌诱导消费者高消费?并隐瞒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这些可能出现纠纷并损害到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电信电信并没有给消费者以足够的警示,用意何在?这是电信的陷阱,是让消费者跳的。不仅如此在未得到任何通知的前提下2009年1月和2月都是以宽带超时费用来计算的。我们要明明白白消费,电信这种欺诈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变向的乱收费!纯粹是讹诈!!但并未断网。从2009年11月份到2010年1月费都开始收滞纳金。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超时费用,中国电信并没有及时通知消费者,依然无止境的计时收费,只有到月底的时候才会通知消费者您上月的网费是多少多少,超时的计费更是让消费者一头雾水,再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中国电信依然在悄悄计费。像这种,出现异常的超时现象,中国电信有义务通知和警示消费者,您已超时。可是中国电信选择了沉默,中国电信再一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还有,当你办理宽带和转换其他业务时,是不需要您去中国电信的营业厅办理的,电话预约和拨打服务热线就可以了。但当你要停用的时候,这两种方式就都走不通了,必须您带着您的有效证件到中国电信的营业厅办理。如果你没时间,所耽误的时间和费用就是消费者自己负责了。这也是中国电信温柔的霸王条款! 再有,中国电信和消费者玩起了数字游戏,30元包月,送30个小时,超时按每分钟0.05元计算。赠送您的时间单位是 元小时,超时的时间单位是 元分钟,中国电信从字面的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着觉得超时计费并不多,因此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包月限时套餐,此时中国电信正偷笑消费者“占小便宜吃大亏”,所谓“大亏”消费者再月底缴费的时候就知道了。 我们算一笔账 一天24小时,每月按30天计算,除去中国电信赠送的1小时那么就算一天23个小时超时,超时部分每分钟0.05元,一个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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