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7月底购买了一台惠普V3906笔记本,到今年(2009年)8月24日,发现机器不能正常使用。经过惠普金牌检测后发现,是主板损坏,需要更换主板。更换完新主板后,机器于2009年8月28日取回。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即2009年9月25日,主板再次出现问题,惠普金牌服务再次更换了主板。机器于2009年9月30日取回。 可是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即2009年12月2日,这个机器的硬盘居然又发生了问题,造成我大量工作数据丢失。惠普金牌服务只是继续更换了新硬盘。 因为考虑到这个机器是用来工作用的,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频繁的发生故障,严重的影响到我的工作,造成我工作数据丢失。现在本子是修好了,但是惠普也不能保证它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坏,也就是说我的工作成果同样的不到保证。并且建议我正常使用,但是发生故障后造成的损失他们不会负责。 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多次与惠普金牌服务及惠普投诉客服联系。我提出这个本子的质量如此差,剥夺了我正常使用机器进行工作的权利。提出了换机的解决方案,希望能最大程度上缓解我提出的问题。而惠普只是表示可以延保,但是对于延保同样不能解决这个本子频繁出现故障这个问题置之不理。 鉴于以上情况,我要求惠普退机,并且修改其在中国的质量保证条款,对于如此频繁的维修,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希望315维护中国消费者的权利,不要让某些国际公司继续歧视中国消费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