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蜀都中心售楼部卖房合同是住宅而备案却是公寓

2014-02-26 21:09:09    四川省    周女士    点击:

我于2011年9月28日购买了蜀都中心一期住宅。当时在网上得知蜀都中心项目先后获得了业内"2010年成都优秀规划设计住宅小区"、"2010年成都优秀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等多项荣誉,再加被他们的宗旨所打动:"我们始终坚持诚信和让利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经过几个月反复考查比较,加上地段位置和交通的优势,我和老公对蜀都中心的项目信任度要高很多,最后决定购买蜀都中心的住宅为我们养老房,并且不惜花费了我们大半生的积蓄,共计876352元,买了一期5号楼86.8平的二室一厅住宅,在售楼人员指定推荐的房源里我们选中了现在买的这套房。 当时售楼人员蒋玲玲向我们介绍了住宅情况:她说5号楼住宅目前只剩下十多套了,有公寓和住宅之分,但都是70年,只是日照有区别。我和老公连忙说:"我们只要70年住宅,不要70年公寓,因为我们是自己住,是用来养老的"。我们目的非常明确,想必蒋玲玲完全能听懂我们的需求。并且选择了朝西的方向,设想当某一天我们老了走不动时,就可以在家晒晒太阳,价格高点我们也愿意。她说:“合同共三份,内容都一样”。因内容太多我们就看了她拿给我们的第一份合同,上面勾的是"住宅",并按她指定的地方一一在三份合同上签了字。事隔不久售楼部通知交资料,这次接待我们的是另一位售楼小姐,她给我们的表格用途栏上勾的是公寓,当时我非常叉意,连忙分辩说:"我买的是住宅,不是公寓",她说"这套是公寓不是住宅"。为了证实她没错,她打开电脑让我们看果然是公寓,同时她们手上的两份合同拿来看也是勾的公寓。我一下就蒙了,我们明明告诉她买住宅,怎么变成了公寓?可蒋玲玲当时为什么没告知我们这套房是公寓?关键是我们手上这份合同勾的是"住宅"呀。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难道不是欺骗客户吗!!!我拿这么多钱最终买了一套日照不足半小时的公寓养老?我和老公非常生气,拿着合同反复找他们经理说理,售楼部经理说无法解决。最后找了工程部住现场的郭经理来解决,我们把事情原由讲给了郭经理听,他也觉得这是他们工作上的错误。并当着我们的面把那两份合同改成了住宅,还康慨的送了我们四张电影票,我和老公亲眼看见那两份合同改成了住宅后就放心的离开了售楼部。 签合同时销售人员蒋玲玲将公寓充当住宅买给了我们算第一次欺骗,本来就是错!那么修改合同的郭经理就算第二次欺骗,更是错上加错!!后来得知郭经理明明知道成都房管局原本定性的房子是无法更改的,但还是修改了合同。应该告知的不告知,最终导致我们收房后又投入了很多钱将房子精装了,让我们蒙受了更大的损失! 更让我们气愤的是,我把房款都交完一年多了,房子持续半年也精装了,又放了半年时间,这么长时间无人管,2013年9月时隔二年,居然我这套房子还没备案?房管局的朋友叫我抓紧去找售楼部,说管理混乱是他们的错。问题是,房子是写的我儿的名字,买时他是单身,可现在备案是已婚,万一有家庭纠纷谁来负责?争吵后,他们也认识到管理有误,才抓紧备案,10月几号备了案,却得知房子用途栏还是"公寓"。我的天!我和老公明明说的买住宅,我们手上的原始合同也是住宅,

相关新闻: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