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12月购蓝岳集团开发的预售店铺一间,面积53.36平米,单价12706.15元每平米,总价678000元。2010年8月29日交房,开发商说因是店铺国家没有强制要有两书一表,所以交房时交了物业费和装潢押金,拿了钥匙就算交了房。 拿了钥匙我们就开始装潢,漆工进场时发现屋顶翘曲不平,无法施工。仔细查看后发现我家店铺存在很多问题:拇指粗的钢筋外露,结构裂缝3处,漏雨,顶板翘曲不平,板底标高差最大相差29MM,层高与合同约定矮了20公分。找开发商,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说,我家这个店铺是施工时的双笼电梯的施工洞,他们帮我维修。可层高20公分怎么修?我们没同意,要求开发公司拆了重建,对方不理叫我告他。没办法只好起诉,经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得出鉴定结论:1.涉案房屋28-29/L-N轴室内净高推算平均值为5.801M。(合同约定层高6米)2.涉案房屋28-29/L-N轴顶板存在翘曲不平现象,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8.1.1条,第8.2.2条要求。 现请质量万里行的相关专家帮我看看我家的这个施工洞的店铺可不可以拆了重建?谢谢了!我下面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