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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牌二锅头酒中有苍蝇 酒厂:按规定赔6瓶

2021-06-01        苏洋    点击:

5月中旬,辽宁锦州的一位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称,“与朋友喝酒时,发现未拆封的白酒中飘着一只苍蝇。”消费者联系到酒厂,酒厂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赔6瓶酒。”目前,双方对此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图为业主提供,未拆封的酒中飘着苍蝇)

2019年,张经理在辽宁省锦州市的饭店开始营业,在朋友的介绍下,张经理长期从姓路的经理处购买白酒。这瓶未拆封的,飘着苍蝇的永丰二锅头,正是张经理在2019年六七月从路某处“进的货”。这瓶酒由北京二锅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当时,张经理一共买了两箱,每箱24瓶,每瓶240ml,共计约360元。

“后来因饭店关闭,没卖完的酒就自己喝”,张经理说,“今年五月,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突然发现其中一瓶酒中有苍蝇。”当时,张经理拨打了酒箱上的客服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后来,他联系到了当地的经销商路某,从路某那里获得了酒厂老总的联系方式。

路某坦言,他是北京市二锅头股份有限公司在锦州的经销商,张经理在开饭店后从他这里购买了好几批货,但不确定这瓶酒是哪一批次。接到张经理电话时,路某说道:“以前发生过这样的问题,都是1赔6甁,具体可以和酒厂老总联系。”

获得联系方式的张经理联系了路某口中的酒厂老总,在电话中,张经理确认了“酒厂老总”的身份,对方称:“最多赔一箱。”对此,张经理说出了自己的顾虑:“不认可,且出现这样的问题,赔的酒我也不敢喝。”据此,自称酒厂老总“贡”某就张经理的酒和赔偿问题做了解。“贡”先生回应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我已经答应按照规定赔付6瓶,完事,我都已经说了。”

目前,消费者张经理援引法律规定的内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他说:“即使他赔了酒,现在也不敢喝了。如果需要,会把箱子里的其中一瓶就拿去送检。”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文中消费者张经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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