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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价未成交过”北京4家教育培训机构被顶格处罚

2021-04-26        雷玄    点击:

4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北京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分别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4家校外培训机构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价格虚假!4家教育培训机构被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公告提到:1.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跟谁学)通过其运营的官方应用程序“跟谁学” 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11998元,联报优惠¥3880”的优惠活动,但¥11998在优惠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2.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通过其运营的天猫商城“学而思网校官方旗舰店”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价格¥799.00,促销价¥20.00”的促销活动,但价格¥799.00在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3.北京新东方讯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在线)通过其运营的官方网站“新东方在线”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优惠后¥199 ¥2160”的优惠促销活动,但价格¥2160在优惠促销活动前未实际成交过,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4.北京高思博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思)通过其运营的 “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销售的多款培训课程,销售页面显示诸如“原价1770,¥214”的销售活动,但原价1770元在销售活动前从未实际成交过,为虚构原价,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跟谁学、学而思、新东方在线、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50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中还提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重拳查处虚假噱头宣传和虚假广告、以划线价等形式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未对相关资质进行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未经许可擅自开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北京此前曾通报违规培训机构

4月23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指出,近日,北京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招生收费、广告宣传、课程师资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一、学而思网校:网站、APP全面售卖秋季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部分直播类课程晚于21:00结束。

二、高途课堂:APP等渠道售卖秋季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

三、网易有道精品课:网站、APP售卖暑秋联报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缴费。

四、猿辅导:在平台促销暑秋联报课程,违规提前招生收费。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售卖课程。

北京市教委指出,针对上述问题,已责令相关机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限期在本机构网站或公众号显著位置公示整改措施和结果。北京市教委将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持续规范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秩序。

教育培训行业存顽疾 监管持续趋严

长期以来,为迅速抢占在线教育市场,教育培训行业内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利用高密度的广告投放提高知名度。不少培训机构采取商业化营销模式,做广告、拼低价,甚至用收来的学费做投资、做投机;还有个别机构采用“白条”“教育贷”等金融手段促销、吸引学员。此外,“诱导消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电话骚扰”“课程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也成为教育培训行业通病。

校外教培机构监管趋严的趋势是必然。

早在2018年,对课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就已经苗头初现了。

教育部等四部门对教培行业整顿之时,就已经明确要求要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强调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规范教师资质、明确禁止公办校老师兼职、细化消防通道、课程大纲等要点。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文件对于办学机构的招生、培训场地以及培训时间做了一系列规定。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将坚持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线上培训进行监管,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培训业务;坚持协同治理,建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并对教师资格、授课内容、形式、时限以及收退费,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而疫情的到来,则放大了整个培训教育行业存在的种种隐患。3月初开始,这一轮教育行业整顿起始于北京。2020年初,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的《疫情期间培训教育行业状况的调研报告》显示,经营问题已经成为教育行业的普遍焦虑,超过90%的机构表示目前经营存在部分困难或严重困难。参与调查的1459家教育机构中,29%的机构可能倒闭,36.6%的机构经营暂时停顿,还有25.4%的机构经营出现部分困难,处于勉强维持状况,79%的机构账上资金仅能维持3个月以内。

因疫情问题,北京市海淀、昌平等多区域教委均下发要求,暂停开课的线下教培机构继续停课。随后,即便是已经复课的部分机构,仍然会因为虚假宣传、教资不符等原因,被通报批评。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对校外培训机构,将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培训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培训机构纠纷多发 谨慎消费

《2020年教育培训消费舆情数据分析》显示,2020年全网共监测到有关教育培训消费舆情信息约384.8万条,其中负面舆情信息约271.2万条,占比70.49%。据了解,教育培训消费的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退费困难、虚假宣传、培训质量和合同纠纷四个方面。

今年315期间,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布的《2020年度消费者诉求白皮书》显示,2020年度,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共收到关于教育培训类的有效投诉共1476例,涉及100余家教育培训机构,消费金额合计约2643万元。以月份统计,投诉通平均每月收到123例投诉数据,平均每月涉及金额约220万元。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退款困难、单方毁约、欺诈消费者、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教育诈骗等方面,主要诉求是提供服务、退货、退款、延长质保等。2019年度教育培训行业退款和“培训贷”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浙江省消费维权分析报告》显示,教育培训类投诉频发。2021年第一季度,浙江市场监管共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0.4万件,占投诉总量的2.1%。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营者对培训效果、师资力量、机构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宣传与实际不符;二是经营者配套设施不全、频繁更换教师、培训课程安排不到位,服务态度欠佳;三是付款后退费难,经营者收取高额违约金等。

针对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消费遭遇退费难的现象,中国质量万里行在此提醒:

第一,查看办学资质,不盲目消费。家长应理性设定对孩子的期望值,客观看待校外培训作用,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办学资质,看“证照”是否齐全;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第二,签订合同,索取发票或收据,维权有保障。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谨慎态度,先采取短期试课,待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责任,降低消费风险。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第三,按需消费,切忌冲动。很大一部分针对培训班的投诉,都与“退费难”有关。报名时,培训机构往往表示,一次性报半年或一季度的课程,可以享受优惠,多数消费者也会因优惠条件选择一次性交半年甚至一年的课程费,但要求退费时才发现,想退费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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