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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小学高年级作业量“减负” 超1小时可拒写

时间:2011-04-01 16:15来源:华商网 作者: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今年,我国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为“中小学生减负”试点省份,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出台了该《办法》。

  课程不得赶超教学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6小时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宜超过7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学校不得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补课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兼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初三年级以外的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考试

  小学每学期只考期末考试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休息保证学生每天能睡9小时

  各小学要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招生不得通过“奥数班”招学生

  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奥数班”等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学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教辅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教辅

  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

  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督查要与学校签订“减负状”

  每学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根据以上督查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每学期组织1-2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同时,我省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体系。对于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向社会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今年,我国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为“中小学生减负”试点省份,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出台了该《办法》。

  课程不得赶超教学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6小时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宜超过7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学校不得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补课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兼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初三年级以外的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考试

  小学每学期只考期末考试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休息保证学生每天能睡9小时

  各小学要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招生不得通过“奥数班”招学生

  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奥数班”等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学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教辅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教辅

  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

  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督查要与学校签订“减负状”

  每学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根据以上督查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每学期组织1-2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同时,我省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体系。对于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向社会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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