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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将如何影响家居行业?

2015-06-16 10:00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前言
  在家居行业的发展进程中,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出台对于家居业的规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4至2015年度,各项法规密集出台或制定,这些法规和标准如何从法的角度对市场加以规范?又将如何影响家居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将如何得以更好的保护?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拷问家居电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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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消费者有了新权益。家居电子商务正如火如荼,对于家居业界来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了新约束。新《消法》的出台标志着消费者的权益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等类型除外。此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电商购物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与商家的信息极不对称,因为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由于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到商品,对家居商品的材质、款式、颜色等不如实体店直观,消费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损失。

  修订后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后悔权的出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消消费者对于网购家居商品的顾虑,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即可申请及时退货。在这一法规的保障下,消费者对于网购的认可程度或将有明显提升,也倒逼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
 

新《商标法》:驰名商标时代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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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起,以驰名商标作为招牌的时代将终结。

  对于新旧商标法的衔接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表示,新《商标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后,“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5月1日以后,生产、经营者如果还将“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处理,处10万元罚款。

  在我国广东省家具产业相对密集,自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数十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在门头、橱窗、包装和户外广告上都做了“去驰名商标化”处理,执行比较到位。
 

《陶瓷片密封水嘴》新国标:严控重金属析出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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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14年第9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无损检测应用导则》等90项国家标准,其中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赫然在列。GB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将代替原有标准,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水龙头行业国家标准《陶瓷片密封水嘴》,将水嘴重金属析出、密封性能、流量、寿命作为强制性条款,对水龙头的重金属析出量做出了明确限量。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把水龙头水嘴的重金属含量列入了强制检测范围,同时还纳入了对锑、砷、钡、铍、硼、镉、铬、铜、汞、硒、铊等10多种重金属物质的检测。按照新国标规定,水龙头的铅析出量标准为5g/L。

  水龙头是家居生活必备,水龙头产品管螺纹精度不合格及重金属超标现象屡见不鲜,在历年的工商抽检中,大品牌产品屡屡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

  《陶瓷片密封水嘴》新国标的实施,对国内整个卫浴市场将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进一步杜绝水龙头重金属超标乱象,积极促进企业产品转型升级,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出炉:关注家具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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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称,《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修订)已起草完成。

  家具环保不达标是居室环境污染的最重要源头之一,消费者在面对新居环境污染时常常面临举证难的困境。目前,国家采用的木家具检测方法是将产品大卸八块进行检测,这导致家具检测后无法继续使用,也给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增加了诸多困难。

  根据新国标规定,未来家具可整体放入环境气候舱进行检测,检测后家具不会被破坏。新国标将采用无损检测取代破损检测,并拟采用“气候箱检测法”取代现有的“大气检测法”。

  所谓“气候箱检测法”是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进行检测,可以准确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家具可在温度23℃、湿度45%的恒温恒湿状态下进行整体检测。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表示,“气候箱检测法”这种新的检测方式更有利于对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的判定,“检测时不用再把家具大卸八块,而是整体放入气候箱中检测,这样不仅不会损坏家具,并且只要有一种材料环保不达标,都能集中体现在综合检测结果中。”

  除了采用无损检测法外,新标还提高了环保指标要求,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散发量做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格的规定。木家具造成的污染主要是由于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而其中又主要是由于原材料甲醛含量超标、人造板和胶水甲醛含量未经检验、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等原因所致。因此,对于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的控制与规定刻不容缓。

  按现行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木家具中的甲醛释放量应小于或等于1.5mg/L。在新国标中,在甲醛释放量等方面,由原来的小于等于1.5mg/L,降低至0.1mg/m3。同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散发量,新国标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苯≤0.11mg/m3、甲苯≤0.20mg/m3、二甲苯≤0.20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0.60mg/m3。新国标将整个标准更加细化,同时也提高了家具漆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对行业发展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朱长岭认为,未来标准的制定会向三个方面靠拢:一是安全,二是卫生,三是环保。“当工艺和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对于工艺上的检测会逐步弱化,而加强的是安全、卫生和环保。”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新标准:关注家具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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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新标准于2014年5月正式实施,该标准涉及桌类、椅凳类、柜类、单层床等家具的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

  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孙书冬表示,对于家具的力学要求以前是散布在其他标准之中。不过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确立的标准,为满足家具产业的发展状况及新的要求,所以对原有标准进行了更新。

  据了解,新标准GB/T10357-2013共包括8个部分,囊括了桌、椅凳、柜、单层床等家具的力学性能实验。其中,柜类稳定性作了较多修改和补充,比如柜类稳定性标准增加了重心的确定,修改了搁板稳定性试验、非固定柜活动部件打开时加载稳定性等。在桌类强度和耐久性方面,增加了桌面为不规则形状时的桌面水平静载荷试验方法,以及桌面为不规则形状时的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方法。属于检测方法类通用基础标准,根据消费者使用和承载物体来决定力学性能,不管是使用何种材料生产,必须用力学通用技术标准做检测。

  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罗菊芬,以床头柜为例评价标准的变化,她表示1989年版GB/T10357采纳欧洲等标准引进国内后,隔板和抽屉稳定性实验该加多少力,没有详细说明,导致某次产品抽检大部分不合格,由此引发了标准修订工作。新标准更实事求是,更满足标准实际情况,更满足市场现状,比较科学。

  力学性能是指家具材料在不同环境下承受各种外加载荷,如压缩、持续加载、弯曲、扭转、耐久性、冲击等时所表现出的力学特征,如果力学性能无法达标,直接会影响家具的使用寿命及使用安全性。通常家具在生产验收时都会经过实验测试,考察家具产品的稳定性、刚度性能、强度、耐久性检验等,比如考察椅面、椅背的承载能力、扶手的侧向承载力和向下承载力等,这些都属于力学性能的检测范畴。

  衣柜承重力差板材易弯曲塌陷,椅凳没多久就出现断腿现象,事实上,家具是否结实耐用,能承载多重的物体,不是凭板材厚度和手感就能作出判断的,必须用力学通用技术标准做检测。《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要核实家具是否结实,通过查看产品力学性能数据就可得知。孙书冬表示,抽检显示家具力学性能不合格的情况不算突出,但其重要性不容小觑,因为直接关乎使用安全。
 

《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

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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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该《目录》于2014年10月底正式发布,这也是首份针对污染行业的淘汰退出目录。

  据悉,《目录》所列条目主要是污染较大、耗能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基本覆盖了北京工业领域近三年计划实施调整退出的污染行业,其中105个污染行业工艺、50项落后生产设备被明确列入这份“清单”,家具制造也位列其中。

  《目录》所列条目后面标注的年份为退出期限,如“(2015年)”是指应于2015年年底前退出,未标注年份的应立即退出。对《目录》所列条目涉及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进行环境、安全、土地、规划、节能等执法监察。

  在《目录》中,对人造板及家具规定的退出年限包括:人造板生产及加工(2016年)、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工艺(2016年)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木制品加工工艺(2016年)。

  目前,北京市场上大部分家具企业均面临环保升级问题。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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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于2014年10月29日完成意见征集工作。

  该《标准》除了规定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排放浓度限值、检测和控制要求,还对家具生产环节中的涂料性质、使用量,生产环节中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等生产流程做了详细规定。

  据悉,与之前家具行业执行的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对于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规定限值大幅降低。木材加工车间、喷漆打磨车间、厂界等也都规定了无组织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的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意见稿还对排气筒的高度、污染物排放有细致的规定。

  意见稿要求“盛放含有VOCs物料的容器必须为密封容器;有机溶剂的使用和操作应在可封闭操作环境或设备中进行;调漆车间、烘干车间或晾干房均要加装密闭排气系统和管道,保证涂料无组织逸散的VOCs导入污染控制设备。”  

  VOCs排放是家具生产的油漆涂刷过程中,如果不对VOCs进行有效收集并处理,涂料未喷涂到家具表面,或者喷涂到家具表面后的挥发过程中,VOCs就会全部挥发到大气中,这是家具生产行业中VOCs污染的主要来源。

  生产企业在选择涂料时要尽可能选用低毒、无毒、水溶性的涂料,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在喷涂时,将释放有害气体浓度高的喷涂工区密封起来,以便对有害气体进行进一步处理。对于收集起来的有害气体,回收成本大,目前普遍采用稀释排放方法,即利用排气管排出,将有害气体稀释。

  此次审定的《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号称家具制造业“史上最严”排放标准,自征求意见稿以来引发了家具制造业的高度关注。如最终审核通过,必将引发家具制造业企业环保战略的重大调整与升级,或掀起新一轮环保浪潮。
 

《家具标识标注通则》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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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7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意见的通知”,标准明确了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等家具品类的定义,并要求家具销售时必须按照标准格式标明。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罗炘表示,出台此标准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家居市场上对于家具的标识标注比较乱,尤其是在一些小型的卖场,并没有完整地做到家具标识标注的清楚明了,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

  罗炘介绍,家具行业目前只有多年前的一个文件对标识标注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随着家具行业的发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对家具的特色体现得并不明显。据罗炘透露,该标准已经筹备一年多时间,一旦出台将对家具销售中的一些家具材质欺诈现象,起到遏制作用。

  《家具标识标注通则》将家具分为木制、金属、软体、玻璃、其他家具5大类16小类,其中木制家具分为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和红木家具。软体家具分为全皮沙发、皮沙发、人造革沙发、布艺沙发、布革沙发、弹簧软床垫、棕纤维弹性床垫、软体床。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表示,近年来家具产品的投诉中材质纠纷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主要就是某些不法经营者在家具标识标注上“耍花枪”,存在不规范甚至恶意欺诈的行为,比如用花哨的名称包装低档木材、人造板家具冒充实木家具等。标准实施后,若发现家具材质标识标注名不副实,将对商家予以处罚。

  业内人士还指出,虽然目前该标准只是地方性标准,未来推广成为国标可能性较大,将会对家具市场起到进一步规范作用。

  结语:
  新消法、新商标法及各项新国标的修订颁布及实施,无疑将在家居生产企业、经营市场和消费者层面带来巨大影响。这些法律法规和新标准的实施也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家居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必将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保障。(程省)

标 签: 家居行业    法律法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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