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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平台信用信息“孤岛化”短期很难解决

2017-01-04 13:54:53            点击:

前几天有新闻爆料,同一个人同时在22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进行贷款,其风险不容小视。“一人多贷”现象让互联网金融平台感到头疼,因为平台需要随时为用户可能陷入的债务旋涡风险埋单。

  于是有人呼吁,将互金平台信用信息接入到央行征信系统当中,是否可行?

  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张新福认为,首先,“一人多贷”和信用信息互通是两个问题;其次,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很难。

  他强调,“一人多贷”并不是问题本身,诈骗才是。互联网金融管理办法对个人贷款金额限制比较低,导致一个人如果有资金需求的话,必须要在几个平台上进行借贷。

  但是诈骗属于没有贷款需求的贷款,互金平台应该加强对金融本质的认知,做好客户背景调查,加强风控能力。

  而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难度在于,第一,目前多数互金平台不具有合法身份,央行不可能准许平台接入;第二,接入征信系统后,信息查询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及倒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正因为多数互金平台是“没有身份证的人”,它的四处乱冲乱撞,好人与坏人掺杂在一起,操作起来会很麻烦,需承担很大的风险。

  征信体系的两个阵营

  目前,国内个人征信行业呈现“两大阵营”,即央行征信系统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前者以商业银行报送的信贷信息为核心,后者主要基于个人交易和社交行为轨迹。

  央行征信系统的缺陷在于,商业银行报送的信贷信息标准不一,相互之间难以横向比较;信用数据来源狭窄,主要是通过线下渠道,线上数据难以获得,限制了信用分析样本量。

  而源于互联网巨头的征信机构大数据积累最充分,采集数据的范畴已经突破了“金融属性”,延伸到社交数据、电商数据等互联网大数据。

  但如何用这些缺乏验证性、弱相关的数据,分析推导出与个人信用的强关系,是横亘难题。各方都希望能够共享他人信息而独享自身掌握的信息以获得更多利益,由此形成了“囚徒困境”——央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数据尚未向第三方征信机构开放,而互联网征信机构数据使用也局限于各自的集团。

  信息共享已有先例

  无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那么,民间互金平台能否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网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张新福认为,从逻辑和技术上来讲,是可以的。

  技术上把信息共享起来并不难。从逻辑上来说,为所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一个征信的民间共享信用信息平台也是成立的。

  其实,征信与其他基础公共设施行业类似,有一定的公共性。

  个人征信信息的共享和整合能够有力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商业银行防范网络信贷与线下信贷的各种风险,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效率。

  因此,征信建设的目标应是形成一个充分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市场格局。

  从合作的角度来看,共享信息属于构建信用社会的集体理性,交互降低搜集信用信息、客户评估成本。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同时从事第三方征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商业银行如何分享个人征信信息,是一个商业动态博弈过程。

  在征信信息共享方面,互金行业已经创立了先河。

  在今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建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就已正式开通,该平台首批接入了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宜人贷拍拍贷等共17家机构。这17家单位覆盖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系统建成后,各单位可以从更多元的角度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交叉比对,提高信息校验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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