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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篡改啤酒生产日期被立案调查

2021-05-25        刘回春    点击:

2021年5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邱先生的举报信称,他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分店购买到某进口啤酒4罐装,单价19.8元。商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保质期至2021年10月5日。但是在其罐体下方显示被擦掉的原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5日,保质期至2021年5月5日,涉嫌篡改延长保质期。也就意味着,该商品被延长保质期长达5个月。

5月7日, 深圳市场监管局立即通知举报人提交举报证据材料,同时告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举报批次啤酒的进货证明材料。 经深圳市场监管局局核实实物、视频及相关购买票据等证据后,确认消费者邱先生的举报的情况属实。

深圳市场监管微博显示,举报人在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各分店购买到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啤酒4罐装,单价19.8元。商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5日,保质期至2021年10月5日。罐体下方显示被擦掉的原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5日,保质期至2021年5月5日,涉嫌篡改延长保质期。

5月14日,深圳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范围所有沃尔玛门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检查,深圳市所有沃尔玛门店已于5月11日应沃尔玛(深圳)总部要求,对涉事产品全部作下架处理,现场未发现有涉事产品在售。

根据调查结果,深圳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14日已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案件目前尚在取证办理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具体处罚。

5月11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场监管局提交了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啤酒4罐装(生产日期2020年10月5日)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进口资料。

同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全国门店下发通知要求对立陶宛卡纳皮里臻选啤酒4罐装进行下架处理,并要求各门店清点核实该批更改生产日期的啤酒数量等情况。

5月14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求下属门店对举报批次啤酒进行召回。

据媒体报道,2019年-2020年期间,沃尔玛在国内就已关停20余家门店,这其中以大卖场居多。而今年,截至5月中旬,沃尔玛关闭的门店数已接近去年全年。“业务优化是一方面,但不得不说,电商新零售的冲击、运营成本的上升以及疫情的影响,对沃尔玛包括大卖场在内的部分业务的确造成了一定压力。”业内人士坦言。

此外,沃尔玛方面也在今年2月发布的财报中提到:“山姆的双位数增长被大卖场的疲软销售抵消。”

沃尔玛财报显示,2020财年,沃尔玛中国拥有412个零售门店,净销售额高达106.7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87亿元),较2019财年略有下滑。

5月20日,沃尔玛发文道歉称,涉事商品进口自立陶宛,在立陶宛完成生产、包装的全过程。生产日期的涂改发生在生产环节,已经全部下架涉事商品以及供应商的其它商品,并停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此前,沃尔玛频频被曝货品质量问题。

4月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6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贵阳沙冲路分店销售的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披露,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的鲜知道鲜乌鸡(检疫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有1批次样品被检出甲氧苄啶项目不合格。

2月2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贵阳沙冲路分店销售上海青(白菜)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验结果:0.85mg/kg,标准值:≤0.1mg/kg)。

此次涉事的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为例,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历史行政处罚有35条,处罚事由涵盖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多种类型。

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丹蓬指出,沃尔玛管理混乱的问题一直比较严重,需要深刻检讨自己的管理体系。而且如果该美企没有处理好这次“在华售卖篡改生产日期商品”的丑闻,对其品牌商誉的打击将是致命的。

人民日报20日晚发表评论:没有食品安全,何来顾客信任?何来企业发展?每一家企业都应该认识到:任何以牺牲食品安全、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的经营和发展,都是短视的,对企业只有百害而无一益。

深圳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有标识生产日期,对于在包装上找不到生产日期的,不要购买此类产品;

选购食品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标注是否加贴、补印或窜改。有的商家为了销售过期食品,擅自窜改生产日期。因为原日期擦拭不干净,就会在同一个包装上出现两个日期。如果有加贴、补印或窜改的情况,则该食品可能是过期食品或者即将过期食品,需谨慎购买;

要注意食品上是否有多个生产日期,如果有多个生产日期,且生产日期不一致,说明商家在制作中存在不严谨的操作;

如果食品有内外包装,也要注意查看内外包装的生产日期是否一致。此外,进口食品大多标注的是有效期而不是生产的时间,且日期是按照日、月、年顺序排列,需格外留意;

消费者应做到知法懂法,善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了解《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购买到未标示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被涂改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时,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积极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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