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提出退货并赔偿;京东称参数错误由厂商提供造成
本报讯 (记者张媛)花3.5万余元购买24台电脑显示器,事后发现并非宣传的LED背光技术产品,消费者杜先生将京东商城(微博)告上法庭。
近日,大兴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消费者:京东虚假宣传
今年6月15日,杜先生看到京东商城正在低价出售翰士奇HS233液晶电脑显示器。
杜先生称,自己做技术工作,一下子购买24台显示器是为做实验。购买时,该商品注明为LED背光屏幕,后经再次确认,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均告知系LED背光屏幕。
6月18日,收到货物后,杜先生发现24台显示器全是CCLF背光的,并非LED背光的。杜先生认为,两种技术存在明显差距,京东商城属于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
事后,他多次与京东客服联系均没得到答复,随后拨打了315电话投诉。
由于仍未能达成一致,杜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其所售商品予以退货,退还货款35976元,并赔偿损失35976元。
京东:消费者“恶意下单”
对此,京东公司的代理人认为杜先生不对在先。
代理人称,当时该显示器原价为2888元,因赶上周年庆促销,才将售价降低为1499元,“我们是按促销价进行销售的,并且不是以LED背光屏幕作为宣传卖点。原告有恶意下单的行为,因为每次限量购买1台”。
对此,杜先生解释称自己是金牌会员,拨打电话就可以订货,而京东商城也不否认存在一个人在网上注册多个账户的情况,最终如愿购买了24台显示器。
对于显示器“名不副实”,京东公司庭审时出具了一份厂家提供的道歉函,证明参数错误是由于厂商提供错误造成,并非自己一方的原因。
对此,杜先生认为道歉函恰恰可以证明当时宣传的是LED背光,同时不能因为厂家提供的参数错误,就作为被告推诿责任的理由。
庭审最后,双方表示同意法庭主持调解,审判长向双方询问调解意见,杜先生坚持退货和双倍赔偿,京东只同意退货后按照商品的10%对原告进行赔偿。
调解失败,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