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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企业投产开辟绿色通道

2020-03-04    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管局        点击: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急企业之所急,为我们采取线上服务、容缺办理登记业务,当场便拿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现在我们可以立即投入医用口罩生产,力争为抗击疫情尽我们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湖北利康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的说。

  该公司是随州市一家大型医用物资生产企业,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在全力保障医用材料生产供应的同时,预备开辟医用口罩专用生产线,缓解当前防控用品需求,由于股东在国外不能履行变更登记手续,疫情期间部分登记资料也收集不全,随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作为,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全力支持企业早投产,仅用半小时便为该公司办理了增加“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及进口医疗器械销售”经营范围登记,方便企业迅速投入生产,全力投入医用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这是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做企业贴心人的一个缩影。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和《随州市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随州市市场监管局2月28日出台《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措施》包括支持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推行许可审批“零见面”,简化许可流程,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强化质量、标准、计量支持服务,支持企业线上经营服务,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指导企业严守安全底线,着力构建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十个方面。

  下一阶段,该局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各项支持,确保惠企措施落实落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服务到底。

  附: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在保障大型超市、药店开门经营的基础上,做好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对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列入复工复产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上予以帮扶,解决其实际困难。支持其他生产性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

  二、推行许可审批“零见面”。引导申请人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许可审批服务,对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特种设备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程在线办理许可审批,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下载的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同等效力。专利商标业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或其客户端办理专利申请业务;使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专利费用减缴备案、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业务;通过中国商标网办理商标业务;缴纳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费。通过网络审批、免费快递、帮办代办等服务,减少人员聚集。

  三、简化许可流程。对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食品生产许可实行承诺制办理。对受理后需要进行现场审查(核查、评审)的审批事项,经企业承诺后,实行“先证后查”。对医疗器械、计量、特设类审批事项等原来网上申请后需到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的实行简化程序,网上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即可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方式免评审换证。对防疫急需用品生产企业及相关领域开通应急审批通道,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审批申请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应办尽办。医疗器械等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建立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3C免办)产品备案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器材、设备等即申即办。

  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疫情期间,营业执照不能及时变更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个月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1月23日前有效期届满,因疫情未能及时延续或新办的,至疫情解除之日起90日内有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或办理变更事项的,可先行网上申报,分类实行告知承诺、后置审核、一般程序许可方式网上办理、延期办理(证书视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换证导致过期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提交换证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重新申请证书复审。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计量授权和计量标准核准复查换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五、强化质量、标准、计量支持服务。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对复工企业相关产品进行监测,对化肥产品检验检测提供快速通道和优惠优质服务。利用门户网站、企业QQ群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标准信息。针对防护用品标准、防控措施指南等加强标准宣贯和技术解读。鼓励支持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指南,尽快建立可操作的防疫质量控制流程和规范。创新经办服务方式,利用网上办理、远程服务、电话咨询的方式协助企业在线完成商品条码注册申请,推进商品条码工作服务便民化,保障企业产品快速上市,降低条码服务费标准。开通疫情防控相关计量检测业务绿色通道。全力满足红外线额温计校准需求,设立专人第一时间受理疫情防控相关计量器具的计量检测业务,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计量检测技术专业咨询。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复产企业免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对到期强检计量器具延长周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暂停收取特种设备检验费,向企业做到宣传贯彻落实好利企政策。

  六、支持企业线上经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实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网络交易平台合作,开辟网络销售渠道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鼓励大型实体企业和本土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网络经营模式,通过电商、商超的资源整合,实行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满足消费者足不出户的购物需求。

  七、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行全程业务指导和远程协助办理,引导企业线上办理动产抵押,搭建好银企合作桥梁,为企业复工复产拓宽融资渠道。

  八、指导企业严守安全底线。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等企业复工复产时做到“七个必须”,严格执行疫情后复工复产验收制度,强化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全体员工和车间安全防护工作,全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企业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做好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的安全。加强企业员工集体用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采取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餐饮具、炊具应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九、着力构建安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防护产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服务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查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对严重侵害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加强12315投诉举报分析,为保供稳价提供大数据支撑。

  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审慎监管,对涉及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生产经营者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已被列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无需企业申请即可主动移出异常名录,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主动履行公示义务且列入期限满一年的,可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满一年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可申请撤销处罚信息公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到今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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