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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 》

2020-02-14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        点击: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出台4个方面,20项措施,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减免相关服务收费

  1.提供免费计量服务

  疫情期间,市计量测试院对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用医用CT、医用数字X光机、呼吸机、生物安全柜、额温计等仪器设备提供免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本市机场、车站、学校、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用红外热像仪、红外筛检仪、额温计等仪器设备提供免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对本市复工企业使用的、疫情防控相关的本市生产企业及销售商生产销售的红外热像仪、红外筛检仪、额温计、耳温计等仪器设备提供免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2.提供免费质量检验服务

  疫情期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市内防控疫情有关的洗手液、湿巾、乙醇消毒剂、家用清洁剂、含氯消毒剂、香皂等辖区内生产产品委托检验免收检验费用。

  3. 提供免费标准制修订、查询和下载服务

  疫情期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对市内生产防控疫情所需产品的企业制修订标准免收服务费;免费开放国家标准图书馆无锡分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查询和下载功能;在“无锡标准服务网”实时更新各国防控疫情贸易限制信息,方便企业查询产品出口国临时政策调整。

  4. 降低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

  疫情期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市内其他复工企业的委托检验费用减免25%。

  5.降低小微企业标准制修订委托服务费

  疫情期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对市内其他复工小微企业标准制修订委托服务费减免25%。

二、包容审慎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6、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

  疫情期间,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涉及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延续的,如企业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7、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特殊时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2月1日后(不包括2月1日)有效期届满的,由于受肺炎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领取新证的,其健康证明视为有效,有效期截止到江苏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

  8、合理维持认证证书

  至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9、实行知识产权项目特殊时期管理

  对各类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剩余实施期不足一年的已立项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合同任务的,由辖区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后适当延长合同执行期限,验收时间相应顺延,不作违约处理。

  10、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或者其它专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制止或纠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1、便捷信用修复通道

  鼓励市场主体网上年报,优化年报服务,通过公告、自媒体、电话、短信、信函等各类形式做好提示告知,公布年报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指导。对企业确因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开展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申请信用修复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做好咨询解答和业务指导,支持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在受理、审查、核准等环节压缩时限,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重点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安排专人提供全过程指导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完成信用修复,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支持。

三、加大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力度

  12、建立健全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定向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对接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无锡检查分局,协调各方资源,帮助企业加快疫情防控应急使用相关产品备案进程,协助企业解决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运输等实际困难。

  13、优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服务指导

  组织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时调配检验力量,优先保障医院、学校、车站、商场综合体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督促各检验机构落实好上级减免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复工企业排查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拓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线培训服务,根据复工企业需求定制培训课程。优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流程,对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单位开辟领证“一对一”考试发证服务。为电梯维保、气瓶充装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业务办理等线上服务。

  14、优先开展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机构优先接受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验检测业务,采用电话、短信、QQ、微信、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开展非接触式检验检测服务。同时,推广运用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方便社会各界及时查询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资源。

  15、便捷高效推进“不见面”审批和服务

  采取网上办、不见面、电子办、网上见等形式,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无法全程网上办理的,通过邮寄、电话预约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多种选择。为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不见面”开具合规证明,支持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邮寄形式及时将合规证明送达企业,服务企业上市。

  16、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大对复工企业反映的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购进产品存在质量隐患、自主知识产权被侵权、产品被恶意仿冒混淆等问题的执法监管力度,对哄抬价格、质量违法、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市场混淆等严重侵害复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17、推广消费维权线上调处模式

  强化线上维权,运用“互联网+”消费维权调解新模式。打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最后一米”,充分利用无锡“智慧315”消费纠纷先行和解平台,畅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优化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流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四、促进经济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

  18、加大企业创新支持

  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对科创型中小微企业按需定制提供服务。发挥中国(无锡)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中心、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无锡)受理窗口作用,主动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平台和数据库,支持企业在线办理注册、变更、续展等各项专利、商标业务。加快政策资金兑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9、加强质量提升帮扶指导

  对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主导参与国家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化试点、加强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加快标准、质量领域政策资金兑现,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20、协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审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用好动产抵押、外资企业股权质押等渠道,深化“政银”合作,为复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支持。

  以上措施适用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疫情全面解除时止(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遵照执行。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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