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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累计查处涉疫情违法案件573件

2020-02-2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2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参加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回应群众关切。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光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截至2月14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479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42575户,查处涉疫情违法案件573件(价格313件,产品质量80件,广告29件,活禽交易宰杀2件,野生动物交易2件,商标侵权、无照经营、搭售商品等其他违法147件)。

  杨光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主要开展了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支持复工复产、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等三方面工作。

  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突出了8项监管重点:

  ●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处理经营或持有野生动物违法线索8件,其中立案查处2件、现场整改1件、移交其他部门5件;

  ●全面停止市场上活禽交易和宰杀,累计关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活禽专卖店活禽交易宰杀经营点5663个,禁止餐饮店内活禽交易宰杀4018家;

  ●加强海产品批发市场监管,责令整改经营主体482户次;

  ●加强餐饮安全监管,累计禁止餐饮单位承接宴席24212起,家庭集体宴请服务活动经营者退掉宴席20599起,减少群体性聚餐约800万人次;

  ●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累计检查各类药店、器械店、医疗机构123568家次,责令整改1063家,立案查处54件;

  ●加强民生商品质量监管,累计抽检非医用口罩4批次,抽检米、面、油、禽畜肉、蔬菜等食品1025批次,快检食用农产品220批次;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防护用品、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加强广告监管,累计责令整改涉疫情虚假违法广告103件,立案查处29件。

  “在大力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我们坚持既保供应、又保安全。”杨光说,通过积极做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推行常规登记“网上办、零接触”,紧急登记“预约办、无等候”,春节以来已受理1902余件,其中“零接触”登记达到91.9%。

  同时,开通医疗器械注册和生产许可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市药监局采取“专班服务、驻厂指导”,以最快速度完成了12家企业、16个产品的应急审批和备案,协调帮扶8家企业新增生产许可资质,全市医用口罩产能大幅提升。

  此外,对医疗防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服务,市药监局派驻20名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通过开展疫情防控计量设备免费检测,为医院、机场、车站、高速路口等270家单位免费检测红外测温仪等计量设备4000余台件,减免检测费用80余万元。

  并严格食品行业复工复产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出台12条措施,确保群众吃得安全、管得到位、防得有效。

  杨光说,疫情发生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及10个专项方案、6个专项应急预案,迅速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每天都有数千名市场监管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

  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把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12331、知识产权12330、价监12358等5条热线整合为一,确保12315热线24小时值守,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自1月20日以来,累计登记涉及疫情的咨询投诉举报22735件,其中1750件投诉已办结1544件,7198件举报办结4401件,所有咨询均得到妥善答复,及时回应了群众诉求。

  此外,发挥各个行业协会作用,以提醒、倡导、告知等方式,引导行业经营者做出承诺,加强自律,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微信、QQ等形式发出倡议书2000余份,提醒告知书683份,签署承诺书5000余份。组织广告企业、网站、媒体发布抗击疫情户外公益广告3861条次、互联网公益广告107750条次。同时,通过及时信息发布,分两个批次集中曝光了疫情情况发布虚假广告、哄抬大米价格、违法销售口罩等20个典型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份子,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针对市民和媒体关注的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问题。杨光表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于2月9日专门印发通知,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指导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具体举措为:

  ①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切实把好人员健康关、进货查验关、生产环境关、操作规程关、质量安全关,严禁采购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

  ②强化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突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切实保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米、面、粮、油、蔬菜、肉、蛋、奶和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食品质量安全,着力防范散装食品和冷藏冷冻食品安全风险,严密防范活禽市场及禽类食品安全风险,一律取消各类食品促销活动。

  ③强化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复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餐饮服务实体门店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禁止聚餐或者集中进餐,禁止圈养、宰杀活禽动物,禁止加工制作“活禽”“野生”“野味”等菜品。

  ④强化特殊食品监管,严肃查处借防治疫情名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严防生产销售标注或暗示“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提高免疫力”等保健食品。

  ⑤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召回,依法立案查处。

  ⑥加大处罚曝光力度,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决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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