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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首设市政府质量奖

2012-08-08 08:05:13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本报讯 (焦 强 记者王 越)7月19日,《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在该市颁布实施。据悉,石家庄市质监局将在全市开展市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今年将评出全市首批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该市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行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其核心是“引导企业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具体而言,是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目标,以打造卓越企业为核心,以政府奖励为手段,引导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促进该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推进质量兴市做贡献。石家庄设立市政府质量奖,是通过设立政府质量奖的方式,引导企业改善管理绩效、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促进各类组织自发运用质量奖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改进,寻求卓越绩效,培育卓越企业,进而提升省会城市整体竞争力。

    石家庄市“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5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具体获奖数量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市政府质量奖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获奖组织和个人可再次申报,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审定程序与该年度评选要求一致,若再次获奖,不再占用当年名额。

    目前,全国已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的省市,每年奖励的企业数量一般为3~10个,多数为5~8个。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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