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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闻发布会

2022-06-28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文/黄星星 蒲锐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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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介绍《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相关政策。20余家中央驻黔媒体、省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春银介绍《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相关情况。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贵州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0万户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落实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企业开办便利化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准入准营更加宽松便捷,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我省市场主体总量从“十二五”末的190.9万户发展到“十三五”末的346.7万户,年均增长12.67%。截至2021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88.7万户,同比增长12.1%。

  黄春银指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稳”“六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用好用足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施策,采取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全力支持我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市场主体数量稳步攀升。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0万户,注册资金突破10万亿元。

  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七大行动,推动总量质量“双提升”

  4月20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在市场主体总量方面,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550万户,企业突破130万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6600户;在市场主体质量方面,到2025年,营收百亿级以上企业达到48户、其中千亿级达到6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力争更多企业上榜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行动方案》按照“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的目标要求,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实施七大行动,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一是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上市企业等措施,培育打造一批以国有企业为骨干、民营企业为支撑的大型骨干企业。二是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建立完善“临规”企业库,加大上规入统企业奖励,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实现规上企业增量。三是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围绕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等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四是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通过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持续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支持重点人群创业创新,全力把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多做活,发挥好就业支撑作用。五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成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六是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通过支持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实现“搭船出海”,培育“走出去”主体。深入实施“内转外”计划,发展壮大外贸新业态规模。七是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通过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完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等措施,围绕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央企和优强民营企业,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

  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加减法”,让市场主体活起来

  《行动方案》围绕金融、财政、税收、用地、能源、人才、营商环境等方面,重点做好助企纾困政策的“加减法”,让市场主体活起来。一是在助企政策方面作“加法”。用足用好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新增一批财政奖补政策。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方面,对本省和引进到贵州落户发展总部经济的批零住餐、电商等现代商贸服务企业,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上限入统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方面,实施在库企业奖励政策,各市州结合情况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增加值,以适当方式给予奖励。在“扶持微型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对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稳定经营1年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在纾困政策方面作“减法”。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延续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

  推动“个转企”专型升级,助力做大做强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市场结构、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黄春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助力更多个体工商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做好转前培育。把规模较大或在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分级分类引导转型。新增市场主体满足登记注册为企业条件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引导经营者登记注册为企业。二是提供高效服务。建立完善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新增“个转企”功能模块,整合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提供“个转企”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全方位优惠支持。允许“个转企”市场主体沿用原名称字号,支持办理商标权转移,分类适用查账征缴税款。对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稳定经营1年并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支持。

  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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