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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011-08-24 13:41:41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国家质检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

    本报讯(记者杜  吟)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11年9月在全国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推进全面建设质量强国步伐,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知》围绕着营造质量氛围、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4个方面,提出了20多项具体活动内容,公布了“好质量 好生活”“走质量强国之路 促发展方式转变”等十条“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在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方面,《通知》指出,要开展“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鼓励社会各方面争创质量管理最高荣誉;联合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举办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讨会;召开质量强市工作现场经验交流活动,以及部分地方部门和企业代表质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全国质量兴省(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如群发公益手机短信、“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等,扩大“质量月”影响力,加大新闻媒体对质量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方面,《通知》强调,要以企业为主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党团员带头质量提升攻关活动、职工班组质量提升活动、“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质量月”期间还将召开第三十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教育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将共同在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中,选择命名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动质量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质量意识。

    在大力开展质量服务活动、形成有利于质量提升的环境方面,《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即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品牌培育,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质量建设志愿者活动,动员质量管理专家和大学生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援助;组织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鼓励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和质量技术交流活动;开展质量大讲堂活动及质量诚信与防伪产品展览等活动内容。

    在扎实开展质量整治和提升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通知》提出,要开展好重点行业质量提升活动,如围绕轮胎制造、乳制品生产行业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开展一系列活动,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工程和通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主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结合自身实际,做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强化宣传,营造声势,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各地质检两局要加强合作,共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主动联合当地各相关部门,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等工作。要加大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避免“质量月”活动走过场,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在全国“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应于10月31日前对“质量月”活动做好总结工作,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

中国国门时报评论员文章:提倡“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

本报评论员

    由国家质检总局等10个部门推出的“质量月”活动即将来临,用什么来迎接九月“质量月”这个美丽的秋天?!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领导提出了一个倡议:“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

    质量涉及百姓和民生,涉及政府和企业;质量涉及管理和生产,涉及产品和健康;质量涉及国家声誉和群众生命安全,涉及各行各业和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质量月”人人都应参与其中,人人都要献计献策,让“质量月”成为为民服务的起点,共创美好生活的起点,成为国家与民族走向复兴的起点。正如国家质检总局在质量强国宣传中的一则话“每个人都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质量的享受者”。

    “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首先全国质检系统20多万质检工作者要发挥表率作用。今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总体要求。全国质检系统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又对这十二字方针分“四个方面”作了细化,其中包括宏观决策领导层如何更加重视抓质量,社会各界如何更加关注质量;也谈到质检人的共同职责,工作成效及具体措施。由此可见,十二字总体要求、半年工作总结都为“质量月”活动的开展确定了明确的方针,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为了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领导,国家质检总局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比往年更充实的领导小组。从今年“质量月”领导机构和方案看,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在质检系统将更显成熟,更加深入,更为严格。随着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的推出,一项项“质量月”活动具体措施的出台,2011年的“质量月”活动将会有更多的亮点,“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勿以善小而不为”。“质量月”活动的开展,不仅有赖于大的方针政策的确定,更有赖于全国质检系统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参与和努力。从我做起,从身边工作做起,人人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质量月”作一点贡献,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就一定会使整个“质量月”活动红红火火。

    “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企业应成为重中之重。“质量月”的最终成果要体现在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上,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产品质量的责任在企业,尤其是企业的主要领导者,一定要主动负起“质量月”活动的责任。让“质量月”成为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月、名牌产品打造月,科学管理提高月。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应乘“质量月”的东风,做一些实实在在抓生产质量的工作,自查、自纠、自强,使本企业管理、质量、效益都有一个空前的提高。

    “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一定要成为全社会的责任,这其中包括政府的重视、百姓的关注、专家的参与、宣传的引导。要真正做到让全社会每一个人都能参与到“质量强国”的行列之中,参与到“质量月”的各项活动之中去。围绕质量强国的议题,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还是专家学者,一人一条建议就能使“质量月”变成质量强国的“智慧月”,一个百姓提供一条质量问题的反馈与信息,就能使“质量月”成为提高质量,打假治劣的“整改月”;一个企业一种产品注入一些质量提高的科技含量,就能使“质量月”成为开创“中国品牌”的“成果月”。“人人为质量月作贡献”传媒宣传的作用不可或缺,要采用开辟专栏,开设论坛,举办讲座,甚至采用文学艺术的手段宣传质量第一,宣传质量强国,使人们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健康一样、重视尊严一样重视质量工作,为质量强国建设美好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国门时报》

中国质量报评论员文章:打牢质量基础

本报评论员

    九月,是收获的季节,也是贮藏希望的季节。今年“质量月”活动确立“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美好生活”的主题,便包含着对美好质量未来的寄望和期许。然而,希望不是镜花水月,也不是空中楼阁,要收获希望,必须从现实做起,扎扎实实打牢质量基础。

    打牢质量基础,需要政府作为,重视营造全社会质量意识。只有政府特别是决策层面重视,质量工作才能摆到应有的位置,政府在质量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当然,要让决策层重视质量工作并有所作为,关键还要看质量工作者如何发挥影响决策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观点、充足的论据和有力的宣传,与政府和相关部门产生深层全面的互动,让他们把质量写入决策,成为决策关键词。

    打牢质量基础,还需要企业努力,积极追求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是老生常谈的话,也是一句真理。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通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水平。经常开展质量对比活动,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对比,找差距,查原因,采取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当然,企业还要重视以质量为基础的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把质量转化为企业生存的基因。

    打牢质量基础,更需要全社会参与,人人崇尚质量。质量不仅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也是一项外延很广的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政府机构的事,而是全社会每个成员的事。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良好的质量意识,做到了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保证质量、人人监督质量,形成人人崇尚质量的社会氛围,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牢固的质量社会基础,才能真正实现建设质量强国的愿望。

    开展“质量月”活动当然也是打牢质量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历年的“质量月”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不凡的成效。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质量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的现实,开展“质量月”活动还需不断深入、不断创新、不断超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让我们把今年的“质量月”当作又一个新起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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