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3年1月15日在网上团购了窝窝团南京市的世纪之星宾馆,并与当时拨打了电话预定房间,准备第二天进行入住。第二天我们到达南京出了点意外我进了医院,我老公去的宾馆,去宾馆后发现宾馆条件很差,根本不是团购时候看见网上图片那样的,而且宾馆对外的门市价就为79-109元。我们网上的团购价是99元,因为当天入住是周六,还要求加收20元。首先这种虚假广告和虚假的团购价格就是一种欺诈。20元开始进去的时候就给了,后来发现条件差,不打算入住,宾馆便将20元退还于我们了,但是那团购的99元,宾馆说那钱支付给窝窝团了,不在他们那里。后来我们便拨打窝窝的客服电话,窝窝团不予退还,拨打窝窝的客服也不能解决问题。宾馆我们并未入住,但是却要求我们支付那99元的房租,我觉得窝窝团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要求窝窝团给个公正的说法。